书香小说平台>奇幻玄幻>红楼之我本凉薄 > 林家出继子2
    被两个女子饱含着疼怜地搂着哄着,劝慰不已,王明睿是个敏锐的人,从细微处能看出这两人对他是真情实意,与她们做戏,实属无奈,心中微感歉疚。自己这具身体现在是个幼儿之身,不在意男女大妨,当下就握住那一叠连声唤他‘安哥儿不怕’的年轻些女子的手臂,表现得很是亲近依赖。那女子脸上流露出又欣慰又着急的神情,对着王明睿柔声细语地说话。年长些的女子在一旁担负起介绍讲解的任务,她口齿清楚,说得甚是详细。

    不需要太长时间,王明睿就弄清楚了大致的情况。这户人家姓林,老爷,也就是这具身体的父亲,单名一个清字。妻子陈氏。林家是书香门第,家世清贵。嫡枝祖上还是侯爵之尊,承袭了五世。因每世爵位递降,到了这代,已无爵位傍身,但也是名门世家。林清这脉属于旁支,他也是个读书人,学问不错,二十出头就考中了秀才。只是再接下来连考了几回秋试,却没有得中举人。王明睿知道,在古代社会,秀才也是不容易中的,考取了秀才,就可以见官不跪,成为士人的一员,成绩优秀者,官府每月还给发放钱粮。但只有得中举人,才算有了功名,从而获得了做官的资格。至于能不能当官,就要看背景和运气了。但这地方上,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,有无数好处。若是能春闺得中,无论那名次是进士,还是同进士,都能授予官职,从此步入仕途。如果放在文风不盛的省份,秀才物以稀为贵,也很有身份。但是不巧,他家是在姑苏,就是后世的苏州,历史上就是经济发达,文化昌盛的好地方,不好的地方在于文人墨士如过江之卿。林清区区一个秀才身份,在姑苏这样的地方,就委实算不得什么了!

    嗯,这点就和后世一般,在西北高考能上985的分数,放在江苏,大约二本也没指望!

    所以,王明睿检视了屋里一圈,再看着朱氏和她心腹仆妇杜嬷嬷—就是正在给他热情介绍的女子,立刻估量出了林家的经济状况:家境小康,比上不足比下有余!往前进两步是富贵人家,向后退两步就是落魄门第。

    自己—林明安,是林家唯一的儿子,三岁有余。林清与陈氏,年近三旬,方有一个孩子,爱如珍宝,看待得如同眼珠子一般。这次,林明安大病了一场,可把他们急坏了。陈氏带着仆妇们一直不离地在家中照顾,林清方才亲自去药铺找寻好药材了。

    了解了这些情况后,王明睿这才安下心来,病体刚愈,幼小的身体无法抵御涌上来的阵阵倦意,眼皮不由地耷拉下来。在陈氏的轻拍之下,合眼酣睡,鼻息沉沉,削尖了的小脸仍然雪白可爱。

    陈氏小心地给王明睿拢好被角,多日来悬着的心终于放下,浑身顿时一阵轻松。她和杜嬷嬷对视一眼,叹道:“阿弥陀佛,安哥儿总算无事了!我也能放下心了。只是,他如何都记不起事来,只怕是这场病伤了脑,迷了心窍?”

    “太太何必担心,”杜嬷嬷劝道:“我看哥儿已经无妨了,好好调理,养着身子,过些日子就能大好了。小孩子生病,来的急,也去得快!”

    “那么小的孩子,记得不记得的打什么紧,老爷太太再教着他就是!再说,”她凑近了陈氏,低低地道:“哥儿不记得,那也不是坏事啊!”

    陈氏一愣,低头想了想道:“你说的也是。”

    她合掌念了声佛:“想必这也是天意如此!”

    王明睿这一觉睡得很是香甜,等醒来时,自觉精神大振,身体每一部分都舒展适宜,脸色也比先前多了几分血色,让陈氏和杜嬷嬷满面喜气洋洋。

    王明睿现在见到了他的父亲—秀才林清。林清相貌斯文,看起来也和善,年龄比陈氏大着几岁。他见到王明睿脸上没有了病态,已经下床走动了,只比平常虚弱了一些,眼睛一亮,嘴边噙着笑意。想必他已从陈氏那里知道了王明睿失忆的事情,轻轻抱起儿子,在林宅里慢慢走动。一边走,一边耐心地指着家里的房屋,和他们遇见的人,一一讲给王明睿听,让因病忘记了事情的儿子再次明白家中的情形,知道怎么称呼家人。

    王明睿很快弄清了这家人的情况。首先,人们都称呼他为‘安哥儿’,他是林清和陈氏唯一的孩子,看得珍贵。嗯,这在多子多福的古代,可是很少见的,为了不让他折福,不许下人们称呼他为少爷。林家住着一座三进的宅子里,这是祖上传下来的。宅子不大,收拾得干净清爽,一进是待客的地方,有一间接待客人的客堂,东西是两间客房,预备着有客人来投宿时安置。王明睿观察仔细,这会客室的布置简洁,挂着几幅字画,桌椅看上去质料甚好,但显见也有了些年头。客房里床铺上被褥整整齐齐,也打扫过,但没什么人住的痕迹。古人外出可没有现代那么方便,动辄十天半月耗费在路上,那还是少的,住宿打尖的也麻烦,运气不好还会遇上绿林好汉们。如无必要,人们就绝不会出门。这家外客稀少,可见交游不是那么广泛,或者是亲朋都在一地,都是无需留宿的。

    另一进是厨房,储物的库房和仆人房,西北角落里还有个牲口棚,里面一头大青驴在埋头吃草料,见到林清他们来了,抬头‘嗯昂,嗯昂’地叫了几声,和主人打个招呼。王明睿从林清的怀里挣下地来,从食槽里捡了几根草料喂驴。驴子张嘴在他手中吃草料,拿头拱拱他的手,态度很是亲近,认得这是自己的小主人。

    “阿爹,”王明睿挺喜欢这头通人性的青驴,想起以前自己养过的宠物,一只经常耳朵竖起的阿拉斯加犬,无端觉得和那青驴有些像,嗯,都竖着耳朵呢,:“它有名儿么?”

    “没有正经名字,就唤它小青。”

    “哦”王明睿有些遗憾,轻轻拍了怕驴头,本来想把原来自己曾养过的宠物狗,那头经常竖起耳朵的阿拉斯加犬的名字—乐乐给它呢。既然如此,那倒是不行了,不然那青驴会被弄糊涂的,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了!一驴一狗,他无端觉得这两个有些像呢,大约都是在竖着耳朵呢。唉,他想起了乐乐,想起了前世,心中一黯,默默叹了一声